在解决紧急离职问题时,并未明确规定应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具体比例或金额。
然而,如果员工因为违法行为解除了与雇主之间的就业关系,同时给公司带来了实际损失的话,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可以向员工索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至于对于这些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可以直接从员工的个人工资收入里进行扣除。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每次扣款的部分不能超出该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20%。
假如扣除以后剩下的那部分工资还不足以达到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那就应该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发放。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