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拖欠他人货款或其他款项而引发的债务纠纷,我们应采用书写借据的方式来证明这一经济往来关系;若是出于借款之需而产生的债务,那么我们应选择借助借据来表达借贷关系。
关于无明确还本付息具体日期的借贷协议,债权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其法定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之日起计算,而这份借据的法律约束力则可持续长达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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