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减免政策,仅当其符合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规定时,方可豁免征收相应的公司所得税。
也就是说,除非涉及国家投资项目或者明确表示资金用完后需返还本金的情况之外,任何形式的财政性资金,都必须被纳入到企业本年度的总收入范围之内进行统计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