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是可行的。在夫妻关系破裂之后,子女的户籍能否保留于男方,主要取决于女方对于此事的态度和决定。从实际情况来看,女方通常是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因此,假如女方同意孩子的户籍能继续留在男方,那么孩子的户口保留不变就成为了可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