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夫妻一方的负债方面做出了以下明确的规定: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自由约定由某一方独自承担的债务应归为其个人债务范畴;
其次,若夫妻中有一方因为个人不合理的开支,诸如赌博、吸毒、酗酒等行为导致的欠款,同样应划分为个人债务;
最后,如果是在两人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有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中日常生活开销所需承担的债务,也应该视作个人债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婚前个人财产和债务,归个人所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