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第三者插足他人的家庭生活通常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出轨行为并不涉及到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只是对社会公德心和基本伦理道德的违背罢了。
然而,在中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中,并未明确规定将婚姻中的第三者行为归类为犯罪行为,因此,我们仅仅在道义层面进行谴责,无法在法律层面对他们实施惩戒。但是,如果情妇或者情夫明知对方已经拥有合法婚姻关系,仍然与其缔结事实婚姻,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要情节严重,就可能被认定构成重婚罪,从而面临法律的制裁。在此种情形下,第三者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