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被判定有罪,并受到刑事制裁者,其刑事犯罪记录将被保留,称之为“案底”。
值得一提的是,在由公安局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诸如警告、拘留以及罚款等处罚措施并不记录在个人档案之中,唯有涉及刑事制裁的案件才能纪录在案,从而形成所谓的“案底”。
举例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明确指出,若行为人为未成年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岁,在被判处罚金或者有期徒刑长达五年以下之时,则应对其相关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处理。
至于案底通常被存储于公安机关以及相关国家机关之内,对于有前科之人,无论在全国范围内的哪个公安机关,皆可通过公安网络查询系统搜寻得到关于该人员的详细信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案件均会留下案底,例如行政拘留及司法拘留等情况。
尽管这类处罚并不能使当事人产生案底,却会在公安机关之中保留相应的违法记录。
而对于打算加入公务员队伍或者申请特定机构雇佣资格的人士而言,此类违法记录或许会对其政审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难以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