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诈骗作为一种常见的刑事犯罪类型,其特点在于犯罪分子以非法牟利为动机,利用借贷关系这一手段,达到攫取公私财产的目的。
这种犯罪方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罕见,犯罪者常常借助民间借贷之名行犯罪之实,且这类案件多发于亲友、朋友以及同道等亲近人群之中,因而与普通的民事债权债务争议有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
然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我们必须要进行严格的法律核查和审查工作,以确保不会将债务纠纷错误地归类为犯罪行为,从而导致对无辜者的误伤。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