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法定节日期间进行加班工作的雇员,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工资至少相当于平时三倍的加班费;而对于在周六或周日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休以替换休息日里的加班,如未能得到有效的调整,则需依照不低于平时两倍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加班薪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