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依照相关法规,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自己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便是完全合法且具备法律效用的。
对于这类自发形成的离婚协议书,第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其当事人——即夫妇二人均须有妥善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确立这份协议书。
若是其中任何一方丧失了这种行为能力,就无法通过协议来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而后者的行为,也将被视作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同时,尽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收益法律行为或与他们的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吻合的法律行为是有效的,但当他们执行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时,只有经过法定代理人的明确赞同或在其中有效的情形下才是有效的。
然后,当夫妻双方拟定并签署该协议之时,必须确保他们的意图是诚实并且真实的,即务必出自他们内心真正的决定,而非因受到威胁、欺骗或其他不当行为的影响;而且更不能涉及任何虚假的意思表达。
此外,还需注意协议的内容不得触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样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准则,否则这份离婚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离婚协议中所载条款应该明确表述出由双方共同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权、财富分配和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商定情况,否则相关部门在进行婚姻认证过程中可能会不认可该份协议的有效性。
总的来说,虽然夫妻双方有权任意签订离婚协议,但若想使其具备法律效力,便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各项规定。
如有任何违反,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很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