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字面上看,您给出的陈述显然不太恰当。
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某一方当事人享有单方面解除权,那么当该解除权的触发条件得以满足,即可以由相对应的一方单独决定终止合同关系;在这种特定情境之下,解除合同无需扣除押金。
当无法通过积极沟通解决问题时,请拨打当地的政府服务热线(如12345)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如12315)进行投诉,请求相关部门协助维护您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经营者如数返还所收取的押金。
作为享有法律权利的公民,每一位消费者都有资格要求经营者承担退还租车押金的相应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的上述行为属于第五十六条第八项“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所规定的情形。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退还租车押金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