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配偶同意款下所产生的负债,如经事後承认或等同於共同意愿的表达方式,亦或是由某方负担的债务,位处为维持家庭日常正常运转所需之范围内,此类债务应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须由二人共同进行偿还。
若共有财产并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这些财产已经各归其主,那么他们应该通过协议来决定如何处理这笔债务的偿还问题。
但是,如果这种情况未曾发生,那么该债务将被界定为一方的个人责任,应由其独自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