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举并不符合法律意义上的“
骗婚”行为标准。
2.若这些款项被证明是为了筹备婚礼而产生的,将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负债;
反之,若该笔款项仅供某一方个人使用,则将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责任。
3.“婚姻
诈骗罪”通常指的是利用缔
结婚姻关系作为手段,向对象索要财物,采用
虚假信息或掩盖真实情况的方式,获取他人财物数量较大,且
情节严重已达到
刑事案件认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