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过程中,取保候审将会受到密切关注。
由于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被取保候审者进行严密的监督与考察工作。
此外,如果被取保候审者因正当事由需离开其所在地区时,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及时向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汇报,并取得当地检察院的许可。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