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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怎么算是情节较轻

嫖娼怎么算是情节较轻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7-31 12:28:10 已帮助12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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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怎么算是情节较轻
此处列举了几种可能触犯相关法律规定的嫖娼行为:
(一)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且知晓其年龄状况时,可能涉及到强奸罪名;
(二)在明知道自身患有传染性极强的梅毒、淋病等疾病的情况下仍旧进行卖淫或嫖娼活动,则有可能涉及到故意传播性病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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