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需依据实际情形予以明确规定。
相较于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具有其特殊性,即并非法定补贴项目,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才有权申请领取。
至于失业补助金,则主要作为地方性的福祉政策,专门向面临生活困境的本地登记失业人士提供援助,其补贴金额普遍在数百元人民币范围内,具体的领取条件和标准则需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现实状况分别制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