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符合各项规定要求,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以下是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
2.犯罪嫌疑人正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3.犯罪嫌疑人具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生活自理或孕育期间及哺乳期内等特殊情况,使用取保候审也并无明显社会安全隐患;
4.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满后,仍有案件未审终结,为确保审判程序正常进行,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