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赔偿方面的诉讼时效规定如下:若相关当事人对工伤赔偿事项的仲裁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接到仲裁裁决通知书之日起的十五个日历日内,向上诉法庭提起上诉;
然而,若相关人员就工伤赔偿事宜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其应享受的法律保护期限为一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