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对未满14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展开审讯活动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通知其法定监护人或成年近亲、学校代表等合适成年人莅临现场,并以恰当可行之方法,于适宜的环境中进行。以此确保未成年人的名誉以及隐私权利得到充分以及他们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据此,在对未满14周岁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时,如何决定是否需要律师在场,需视具体情势而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