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受害者故意撒谎并构成伪证,则此举将被视为在法庭上制造假象。在这种情况下,法庭有权认定该行为为作伪证,这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存在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受害者在法庭上撒谎,那么他们的行为便可被法官判定为当庭撒谎。对于此类作伪证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处罚措施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节的严重程度。通常情况下,可能会采取拘留或罚款等方式进行惩罚。
然而,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对于证人而言,如果他们在法庭上提供虚假证词,除了其证言将不会被采纳外,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若构成犯罪,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