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出现了误差,您可以径直向所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递交更正申请。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原来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并按照上述材料对错、漏登记的宗地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地籍调查工作,随后填写相应的土地变更登记审批表。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便可将劳动成果提交至原批准登记发证机构进行审批,以确保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准确无误的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第十五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变更的书面请求;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