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明确规定,涉及诽谤罪的刑责判定与受害者的年龄并无关联。然而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必须依据未成年人的年纪大小、罪行的类型特点、案发经过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个综合性因素全面综合考量。若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未能达到十四岁法定承担刑责的年龄,将无需承担任何刑责;而若是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但没到十六周岁,则需对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纵火罪、爆炸罪、向人群或环境中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暴力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负责;至于已经成年但还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受到司法机关依法给予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针对未成年人犯下诽谤罪的特殊事件,其具体的刑罚处理,我们应该结合相关未成年人个体的实际状况以及案件的详细情节逐一进行研判。若涉及心智不健全的未成年人,年龄未满十四周岁的前提下,将由法律免于承担刑责;若已经步入成年但未满十八周岁,应因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