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具有威胁性质的言辞或行动进行债务催讨的行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根据该法典中第二百七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如果实施此种行为的人向他人敲诈勒索公私财产,并且获取金额已达到法定标准,或者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实施此类行为,便可构成犯罪。若威胁恐吓的行为已经达到法定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这种行为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对于具体的定罪与量刑,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其中包括威胁恐吓的具体内容、采取的手段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等等因素。若威胁恐吓的行为确实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那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该行为将面临应有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