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交付逾期并不意味着业主无需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法律明确指出,物业服务费用应在业主完成入住手续之后正式开始计算并支付。关于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时间,则需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关合约进行具体约定,即在交房前由开发企业负责承担,而一旦业主实际接收房屋占用,就应当由业主自行承担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