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髌骨粉碎性骨折病患的伤残程度可评定为约十级,具体情况则可能随个体症状有所浮动。当髌骨遭受粉碎性骨折时,受损程度与康复结果对病患膝关节功能及其日常生活、工作能力产生的影响愈大,其在鉴定过程中的等级便会相应提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