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劳动关系时,应主要依据实际的劳动关系状况。即便尚未签署劳动合同,但因公司决定解雇该员工,依然应当依照已达成的标准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赔偿额度规定是:对于符合工作满一年条件的员工,将给予其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而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补偿金额;
至于那些工作时间尚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