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财产诈骗之后,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正式立案。
然而,能否成功地将被骗取的财物追讨回来,其结果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对该案件的调查进展状况。若能够顺利追缴到所有的犯罪所得款项,受害者即可通过相关程序收回自己被骗走的资金;反之,若公安机关仅能追回其中的一部分,那么受害者也只能得到相应比例的赔偿。而当赃款已被罪犯完全挥霍,且公安机关无法追回时,受害者便无法再追回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