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必然的刑事处罚。换言之,这两种情况并无直接的关联性,不能用同等的概念来表示它们之间的关系。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适用的一项强制措施,不等同于必定不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程度的刑罚。若在执行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有可能面临被逮捕的风险。至于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否涉及到入狱服刑,需待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决。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