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乃是离婚当事人所必须签署之法律文书,其具体条目应当囊括了关于夫妻二人婚姻状况的全面信息、共同财产的公平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决定等等。
然而在此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并不存在有效期为数年的说法,通常在经过民政部门的正式登记后,此类协议书便享有无可置疑的法律权威性,受到国家法律的充分保障,因而其有效性将无限期延续而不受时间因素的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