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检查期间,员工的休假时间应被计入工作时间范围内,而相应地,雇主或用人单位也应对这些时间支付标准工资。
另外,孕妇享有产假的权益依据孕期周期长短而有所差异。
通常而言,在怀孕的头六个月里,职工每月可以休带薪假1天;
从第六个月开始至怀孕第七个月结束,每月可享受到1天的带薪假期;
自怀孕第八个月起,每月可获得2天的带薪假期;
而当怀孕进入第九个月后,每月则可享有4天的带薪假期,然而这其中的两天已经包含在预产期的假期之中了。
然而,由于国家并没有对这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强制要求,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灵活处理。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