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劳动者出现下述任一情况,均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行为:
首先,劳动者在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在疑似职业病患者在接受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
其次,劳动者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确认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再次,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处于规定的医疗期限之内;
此外,女职工正值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
最后,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不足五年。
除此之外,法律、行政法规中还规定了其他几种情形也应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