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若事先未作任何约定,仅于事后表达感激之情并不构成犯罪行为,亦无法被判定为贿赂罪名成立。
然而,倘若行为人明知自己正在为受贿者或行贿者提供中介服务,以促进贿赂交易的达成,且在事后收到行贿方给予的报酬作为感谢时,便可被视为构成了贿赂罪,属于非法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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