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责任保险的情况下,若被保险人为第三方带来了损害,导致了保险事故的发生,那么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且合理的费用,除非在保险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否则均应由保险人承担。当保险公司拒绝进行理赔时,受损方有权向该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理赔金额应当根据受损方实际遭受的损失进行计算,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若保险公司坚持拒赔,受损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