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越野活动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相应的保险条款,通常情况下都是可以申请进行理赔处理的。通过购买机动车损失险后,若不幸发生了相关事故,只要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且未触犯到任何责任免赔的规定,那么即可得到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
然而,某些观点持有者可能会认为,越野活动所涉及的驾驶行为更偏向于竞技性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被视为责任免除的范畴,从而无法从保险公司处获得赔偿。从理论角度来看,驾驶人员应当清楚地了解到,他们选择的行驶路线并非常规的道路,这无疑增加了发生损失事故的风险,换言之,事故的发生是可以预见到的,而保险的主要功能在于对不可预知的意外事件进行赔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并不会予以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