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并不等同于危险驾驶罪。无证驾驶这一违法行为通常仅需接受罚款与记录分数的惩处。
然而,危险驾驶罪则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追逐竞技且情节恶劣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从事校车服务或乘客运输业务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者;以及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并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者,这些都可能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嫌疑犯。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