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申请人需向版权保护机构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个人以及企业申请人可视自身实际需求选择递交方式为线下或者线上。
其次,版权保护中心将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若初审顺利通过,则将进入后续环节;反之,如未能通过初审,申请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申请。
再次,待初审通过之后,申请人需支付相关的费用,对于未能通过初审的申请,版权保护中心也会提供相应的指导意见。
最后,版权保护中心将正式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中详细列明了整个办理过程及各项要求。经过审核确认无误后,版权保护中心将予以登记注册,颁发登记证书并公之于众,该证书与公告均具备法律效应。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