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涉及到意外伤害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问题上,并无一个绝对固定的标准来确定赔偿额度。具体的数额将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与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以下三点基本规则:
第
一,在打架斗殴中致使他人受伤,但尚未达到残疾程度的情况下,肇事方应该承担受害方所需的医疗费用、由于误工导致的经济损失;在此基础之上,可能还需要补偿受害方的营养费用等相关支出。
第
二,如果打架斗殴行为导致了他人残疾,那么除了需要承担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之外,还需额外赔偿受害方的生活补助费用、生活辅助器具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同时也需要对残疾者在残疾之前实际抚养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
第
三,当打架斗殴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时,除了需要承担医疗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之外,还需支付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同时也要为死者生前实际抚养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