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在驾驶自行车向左侧转变方向时并未有任何违章行为,不存在不允许左转的特殊情况,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试图超越您的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从而引发了碰撞事故,那么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您在骑行自行车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过失(比如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且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试图超越您的过程中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