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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封存应该如何操作

电子病历封存应该如何操作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划分主要是分为四种责任程度,分别是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亦或是次要和轻微责任等。需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认应该对医疗事故负什么责任。
2024-08-01 12:52:30 已帮助23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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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封存应该如何操作
关于如何进行电子病历的封存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首先应在医疗机构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以及患者及其委托代理人同时出席的场合之下,由三方共同对电子病历的内容进行确认,随后实施复制操作并对拷贝件进行封存保存。在封存环节中,电子病历的拷贝形式可以选择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当然,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将电子病历打印成纸质版本,然后对打印出来的纸质文件进行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病案管理部门的印章之后再行封存。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第二十三条
依法需要封存电子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电子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并进行复制后封存。封存的电子病历复制件可以是电子版;也可以对打印的纸质版进行复印,并加盖病案管理章后进行封存。
第二十五条
封存后电子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使用。电子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时,可以对已完成的电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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