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洗钱罪行的涉事人,其拘役期的上限可长达37天。这是由于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当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进行逮捕时,公安机关在对其进行拘留之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批,如有特殊情况,则可以适当延长1至4个工作日。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他们的拘留时间则可以延长至30天。在此期间,检察院需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决定。因此,从总体上看,涉事人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