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据以控告被告人的相关证据存在不确定性或者被告人具备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时,他们会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此项程序大致包括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检察院对于所受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并在确认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之后,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对其理由进行详尽的阐述,例如被告人实施的是非暴力性质的犯罪行为,或者被告人不会有逃避侦查的可能性等等。
其次,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申请之后,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若法院予以批准,则会通知公安机关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同时要求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
最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并且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限制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