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源于生产以及销售未能达到食品卫生标准或者可能会导致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其他严重的食物源传染疾病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生产及销售这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仅足以引发严重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将被判罚给予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个月至1年之间的拘役刑罚,同时还有一定金额不等的罚款处罚;
而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外加附加的处罚金;
当后果极为严重时,则会被判处至少7年以上有期徒刑,外加罚款甚至没收个人财产以示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