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方提起诉讼申请离婚过程中,涉及的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如下明确:
第
一,在离婚案件审理结束之后,对于年龄尚未超过两周岁的子女而言,明确规定应由女方承担起直接抚养的责任和义务;
第
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虽然父母双方可能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共识,然而此种情形下,司法机关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首要出发点的原则,进行公正的裁决;
第
三,倘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应当充分尊重其自主表达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