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一法律规定通常为三年左右的时间跨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人寿保险案件来说,其诉讼时效并不包含在此范围之内。在面对保险合同纠纷时,涉及到提起诉讼等程序时,当事人作为权利人应自知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以及义务人行为存在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在三年内启动相关司法程序。若未能及时主张权利,则将面临超过诉讼时效,从而失去胜诉机会的风险,保险公司也不会自动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