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四个要素构成了协助销毁、编造证据犯罪的判定条件:
第
一,该犯罪触及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运作;
第
二,行为人在客观方面体现为帮助当事人销毁或编造证据,而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第
三,行为人需为年满16岁并具备接受刑事处罚的法律道德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
四,从主观视角来看,该罪行需要行为人存有故意心态。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