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期限究竟有多长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期限究竟有多长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期限究竟有多长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8-01 18:15:21 已帮助120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期限究竟有多长
关于保证期间,需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协商约定,然而,若双方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其同时期满,则应视之为未曾约定;
若该等内容未被记载明晰或是约定模糊,那么,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往后推算六个月时间,便构成了保证期间的起始点。
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未有任何共识或约定不明朗时,保证期间将从债权人发出催求债务人履约的最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