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险公司的法定诉讼时效通常定为两年,而针对人身保险,其诉讼时效则延长至五年。
然而,除人寿保险之外的其它类型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请求保险人支付赔偿或保险金额时,其法定诉讼时效亦设定为两年,并自他们得知或理应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至于人寿保险方面,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的诉讼时效为五年,自他们得知或理应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