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投保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未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履行应尽的如实告知义务,那么在保险合约解除之前所产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将不负赔偿或支付保险金之责任,而且也不会返还任何已缴纳的保险费用。如果投保方的行为是故意的,或者由于其重大疏忽未能遵守上述条款中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时,这种情况可能会对保险公司是否接受客户投保、或者是否需要提高保险费率产生实质性影响。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力解除与该客户之间的保险合同。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