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那些在保险民法典律框架内具备主体身份的个体,方能具备作为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程序中的诉讼主体资格,进而得以在相关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担任原告或被告的角色。在保险合同体系之中,涉及的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以及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这一形式,主要是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所共同协商订立,因此,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属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对于投保人而言,他们主要依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来承担相应的缴纳保险费用的义务;而保险人的职责则是负责从投保人手中收取保险费用,并且在保险事故不幸发生之时,承担起提供给付或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工作,这家保险公司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保险业务经营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