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予以理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机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接受年度检验,若未能按时完成年检,相关交管部门有权依法实施处罚。换言之,机动车未按期年检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应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然而,若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那么事故的发生与车辆是否年检之间并无必然关联,保险公司不得以该理由免除自身的保险责任。鉴于保险合同属于格式条款,且其中关于车辆未年检而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内容属于免责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中的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应对该等免责条款进行明确告知。倘若保险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那么该条款将不具备法律效力。综合以上分析,若事故并非由车辆安全技术问题引发,且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也未对该免责条款尽到明确告知义务,那么尽管事故车辆逾期未年检,保险公司仍然应当承担理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